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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的“八大十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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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2-12-27 12: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上文)
幼女被卖给妓院老板或鸨母后,天天起早睡晚,要干很多杂活:生火、烧水、沏茶、做饭、洗衣、拆被、刷洗痰盂马桶、侍候牌局等等。稍有不顺老板、鸨母之意,轻则挨骂,重则会挨打挨拧:更有甚者,老板娘用烟扦子狠刺其皮肉。在这期间,老板若看上了其中某人,不论幼女怎样反抗都难逃老板的魔掌。
幼女熬到接客年龄时,领家娘则变换了一副虚伪的面孔,教她们如何接容。有的幼女在老板娘的威逼下,听天由命,挂牌接客。有的执意不从则遭到老板和领家娘极端残忍的毒打,直至其应允为止。老板和领家娘把妓女当作他们的摇钱树,妓院只供妓女衣、食、住,有时给些微薄的零用钱(妓女的零用钱多由嫖客在茶资外或夜度资外付与),而妓女接客的全部收入均为老板领家所得。
为了从妓女身上多捞钱,老板和领家定了很多行规。
“卖清倌”——有些一等小班中的妓女,有清倌与浑倌之分。所谓清倌,即是指处女。清倌出入必有女佣相随,鸨母看守甚严,甚至不轻易“应条子”(即外出陪客)。但遇到嫖客中的豪门子弟、巨商富贾看中这个清倌后,老板领家则以清倌为钓饵,从他们身上捞钱。这种人除了经常给清倌买衣料、皮货、珠宝、钻翠等物外,还得花钱买动领家、女佣、伙计等人。等嫖客的钱花到一定程度时,老板、领家即开出几百元的价格,把清倌卖身与他。
“住局”——嫖客在妓院过夜,叫“住局”。在一等小班和二等茶室,嫖客必须与妓女结识一段时间后(妓院等级越高,时间越长),方可住局。也就是说,嫖客必须付够了茶资(又叫开盘儿钱),方能住局。
“上车”与“下车”——每年的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嫖客都要去妓院给相识的妓女捧场,三节前称“上车”,三节后称“下车”。其费用要比平时的茶资加倍付给。有的嫖客为了捧妓女上下车,就在节日期间请朋友来妓院打牌(麻雀牌),将抽得的头儿付与妓院、妓女和伙计。这类活动对嫖客来讲是“耗资买脸”,老板则借此机会,又捞一笔钱。
“叫条子”与“应条子”——民初至二、三十年代,一等小班有“叫条子”,即嫖客在饭庄宴客,点名叫某某妓院某某妓女来饭庄陪酒,由饭庄伙计持一红纸帖到妓院传唤妓女,所以叫做“叫条子”。如席间有十人,则至少有五六个妓女前来“应条子”。民初时叫条子的费用为大洋六元,车资五角,实际所付只多不少。
“挂牌”与“喊牌”——妓院有一间老板及领家娘的休息室。室内备有一块水牌(木质漆以桐油,画上红线格),与各行商户水牌相同。红线格内写着本院妓女花名。另有花名小竹牌或小木牌,记载接客次数,以便结算当日收入。如某妓女当晚留有住客,即将该妓女花名牌挂在外出格内。嫖客携妓出院要征得老板同意,事先支付费用,由伙计高喊“××姑娘屋××爷赏盘儿钱××块(元)”,八元可喊成一百元。这种喊牌,一半是喊给院中其他嫖客听的;一半是喊给其他妓女听的。
“赶早”与“开铺”——三等以下的妓院,特别是柳树井街南莲花河、四圣庙、黄花苑等处,除夜间接客外,每天清早和下午均接客。清早的称为“赶早”,费用为住局的一半或三分之二。下午的称为“开铺”。由此可见,低等妓院的妓女被残忍地蹂躏到何等地步。有些妓女偶尔得罪了嫖客,嫖客少了,就会遭到老板鸨母的白眼,甚至挨打挨骂。鸨母为了惩罚她们,将院内所有拆洗等苦活儿都派给她们干,有时数九寒天还让她们在院子里用冷水洗床单被褥,手足冻裂也没人管,形同奴役。更有甚者,鸨母还指定接不到客的妓女为伙计陪宿。这种情况亦多发生在三等下处。
由于妓院的公开设立,性病流行。当局为了全市在院妓女的性病预防和治疗,成立了北京妓女检治所,地点在宜武区骡马市大街东口路北。该所对前外以西一二三等和莲花河,四圣庙、黄花苑三等下处的在册妓女制定了分批、分期检查制度,对染病轻微者,规定按时服药;对病重者,则发给妓院一张禁止留客的通知,由妓院贴在妓女室内门后墙壁上,告诉嫖客不要到那里去“住局”或“开铺”。但老板通过行贿送礼,检治所可以免发禁止留客的通知。在娼妓制度合法存在的旧社会,检治所不过是个摆设,它根本不可能消除性病。
妓女的旧宿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能平安度过一生的较少,命运可悲者为多。少数妓女结识了知心客,可以由嫖客出资赎身从良。但鸨母索价甚昂,从良不易。多数妓女由于年龄的变化,由一等降为二等,由二等降为三等,年长日久染上各种疾病,又无力诊治,病重时只有呻吟病榻,无人过问,最后悲惨地死去。
由于妓女多在中年即以病魔缠身而死亡,致使同院妓女有同病相怜之感。每逢清明和七月十五日前后,多有妓女乘人力车赴江南城隍庙或陶然亭一带丛葬处,哭奠已故同院姐妹。《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载:“江南城隍庙在南下注,庙外为丛葬处,大凡妓女死去多葬于此。故每岁清明、中元一节,妓院中多去焚纸哭奠。”其痛哭之声,包含着对自已身世的悲哀,惨不堪闻。
旧北京除了公开的妓院外,还有大量半公开或不公开的妓院,俗称“半掩门”和“暗门子”。
在天桥以西福长街三、四、五条路北有临街十余户,都是矮小的灰平房,屋内数米之地,半间屋子半间炕,没有特别设备,形同贫民窟。这些户是当地管界明知不管的半明半暗无照无税的“半掩门”。卖淫妇女年岁多在四十开外。她们平日下午站在门口拉客。这类临街“半掩门”是旧社会以卖淫为生的最悲惨的一种类型。
还有一种“暗门子”,多是小四合院,大门外无任何标志,与居民户同。逛“暗门子”的客人,一是相互介绍而来,二是通过“拉猴的”(也称拉皮条纤的)领来。室内也备有烟茶瓜子水果之类,还可为客备餐。如是熟客,也可约朋友前来日夜打牌(“暗门”主抽赌头)。“暗门”费用并无规定,客人随意付给,但不低于一、二等妓院。此类“暗门”主或与当地警宪部门勾结,或与帮会势力联系,当地治安部门明知也不追究。
刚解放时,解放军为了限制嫖客们的行为,就在被捕嫖客的身份证等证件上盖“嫖客查讫”的印章,并对他们进行思想上的教育。
当时有一个故事,一位50多岁的老头去逛窑子,去的时候没有带证件,被民警发现了,民警直接就在他的衣领两边盖上了红戳,后来在窑子里只要有人说盖戳子的人了!就会吓得嫖客提起裤子跑路。还有一次,民警们抓到了一位带着枪的嫖客,此人还自称是傅作义的手下军官,当时公安分局不敢轻举妄动就将此人连人带枪送到了傅作义公馆,经过公馆查询并无此人,这样公安局才将此人按规矩查办。
经过治安局前期的铺垫,当时的北平政府决定对本市的妓院实行“一锅端”政策,一举解决这个问题。北平市组建了关闭妓院总指挥部,由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担任总指挥。1949年11月21日,在北平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封闭妓院的决议。时任市长聂荣臻当即宣布:“封闭妓院,立即执行!”当晚9时起,在全市进行了查抄、封闭妓院的行动,共封闭一二三等妓院237户,收容妓女1268人。这一行动,标志着千百年来罪恶的娼妓制度在新中国被砸碎,使受压迫受蹂躏的妇女姐妹获得了新生。
继北京封闭妓院后,上海、天津、南京、石家庄、郑州、兰州等各大中城市先后采取措施封闭妓院,并成立教养院或工厂,帮助妓女转行就业。卖淫在全国被取缔。
第二天,妓院重新挂牌,新身份是“北京市妇女生产教养院”,门口,公安战士头戴钢盔,持枪肃立。
院中,一派紧张忙碌,搬床搭铺、拉粮运菜,在这儿,妓女们将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他们的新身份是:学员。
工作的第一步,是取得学员信任。女干部们不仅苦口婆心讲政策,还掏出真心对待她们,病了的,端汤送药,关怀备至;家里有老人孩子的,接到教养院,让他们住在一起。长期被剥削,被凌辱,麻木的心终于被温暖感化,学员们的心不再躁动,生活学习逐渐走上正轨。
情绪稳定了,为学员们检查和治疗性病成为当务之急。1949年11月28日,医疗队陆续进入教养院,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对性病进行大规模的围剿。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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