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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怎样禁绝乡试“范文”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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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2-12-27 09: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用这句话来形容科举作弊是毫不为过的。在中国历史上,自有科举考试以来,考场作弊就如同阴影一样笼罩在科举场上。宋朝开始,朝廷就采取糊名、誊录、锁院等制度来严密考试制度,但考试作弊花样也越刁钻,其中夹带成为了最常用的作弊手段。那么,考生夹带的是哪些东西呢?近读林则徐一份关于建议制订乡试同考官校阅章程、对科举考试特别是阅卷过程进行整顿的奏折,有了一些新发现。
  
  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六月,林则徐时任江苏巡抚。这年刚好是壬辰科江南乡试之年,按常规江苏、安徽该科的监考官应由安徽巡抚来担任,可道光皇帝却破例指派林则徐担任。尽管林则徐接到特派诏令时离八月乡试的时间已经很近了,但他一到江苏后,立即遵照考场条例要求,将监考官应办理的事务预先做了布置。
  
  林则徐在调查中发现,当时考卷中“雷同”现象非常普遍。一些考生除了允许在策问中引用相同的经史文句外,其四书经文考试中也全篇抄袭几乎相同的旧文。林则徐发现考生进入考场偷偷夹带材料有三种情况。一是专带有典制、掌故的诗文和解释儒家经典的书籍以及写作策问的材料;二是小作坊刻印的小本成文书;三是请人代写的应对四书题目的文章。一些家塾教师充当“枪手”,兼帮人写文章,一篇可得二三百文制钱到一元洋钱不等。这些文章大多拼凑前人文章,一篇多卖,互相传抄,类似于今日之前人高中者优秀例文和好事者猜题拟作的范文。由于阅卷官水平不同,而且雷同的人不一定都由一个人阅卷,于是出现这篇被选中,而那篇却落选的情况。即使发现这种情况后文章落选,但事后对当事人也没有做任何处罚,使得那些靠抄袭而侥幸考中的人仍然无所顾忌。
  
     
  
        
  针对乡试中严重的舞弊抄袭“范文”现象没能在阅卷中加以清除的弊端,林则徐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其一,选用身体文章俱佳考官。科举考试与阅卷制度,从唐到清,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细密,也越来越程式化。这种制度对于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确实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但随着阅卷规定越来越繁琐,阅卷的工作量越来越大,阅卷过程中的种种弊端也随之滋生。清道光朝在科举阅卷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直隶和各行省的同考官身体状况和文理水准不佳,影响阅卷质量。清朝科举考试阅卷投入的人力和财力是大量的。如以誊录而言,古人使用毛笔,书写速度慢,所需人手多,如清代所雇的书手一省就常常要数百上千人。江南人才集中,参加考试的读书人有时多达一万四千人。如果安排十八个同考官阅卷,每个考官大约需评阅八百多份。如果说,首场试卷可能还认真一点,二场、三场试卷的荐阅往往就容易流于敷衍了事。然而,这种需要充沛精力和丰富学问的阅卷工作,当时在直隶和各行省却大多是年老的举人充任,他们大多缺乏充沛的精力去认真批阅试卷。同考官中即使有近期考中的进士,由于他们后来大多经常处理文书簿册、钱粮会计之类事务,“文理日就荒芜”。各省的总督、巡抚虽按惯例考试选拔同考官等考官,也仅仅是走过场而已,都在用年老的、学问差的人员滥竽充数。
  
  为此,林则徐认为只有合格的考官,才可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林则徐对负责考试的各类人员包括同考、提调、监试、收掌等进行慎重挑选,任用了一批“文理优长精神振作之员”,淘汰了一批“年老荒庸滥行充数”者。同时,他专门对负责监考和阅卷的帘官进行考试,交卷时还会进一步要求这些考官自己注解所写词意的出处。不仅如此,林则徐还亲自出文两篇,要求帘官们详细评论文章的得失,并规定评语不许空洞泛浮。为了加强考官的责任心,林则徐还把自己过去三次担任考官时所作批语,印制成册,分发给考官们学习。
     
  
        
  
  其二,制定主考及同考官批阅试卷要逐篇分批章程。当时乡试阅卷中有个同考官争先推荐的毛病,同考官们在拿到第一场试卷后,大致浏览一遍后便定出好坏,将合意的放在一起,加批语后推荐给主考官;稍不满意的就归入落选试卷之列,不做任何批示。同考官们最初的想法是等优秀的试卷推荐完毕后,再仔细阅看落选试卷,以便决定是否推荐。然而往往是第一场试卷还没有推荐完,第二、三场试卷又陆续送来,为了将自己推荐中选的考生尽早供主考官参考,同考官们相互争赶时间推荐,哪有时间再去认真阅看那些落选的试卷,不过随意点评敷衍应付了事。林则徐不无愤慨地说:“似此校阅情形,定弃取于俄顷之间,判升沉于恍惚之际”。连道光皇帝都怒斥道:你们这些草率从事的房官,在考取之前,与其他许多读书人没什么两样,而现在对于落卷竟漠不关心,设身处地想一想,能够忍心吗?
  
  于是,林则徐做出规矩:除了第二、三场试卷的批语不作要求外,第一场的四篇文章必须每篇批出。凡是含糊字眼,如“欠精警”、“少出色”等,一概不许使用。同时,林则徐还要在中选文章揭晓后,再亲自将落选文章加以复查,如果发现首场文章不错,但却只点评了几行的,将据实报告皇上,给予处罚,以此来警告其他阅卷者减少惰性。如此一来,同考官们因有这些章程条例约束,阅卷不敢马虎、草率,对于衡量及选拔优秀人才大有好处。
  
  其三,请求皇帝宽延阅卷时间。林则徐考虑到,仅正科乡试首场的三篇文章一首诗,每份试卷就有两千多字,即使投入全副精力认真阅卷,每天也只能阅四十份,而每个同考官一共要阅八百份,按此计算需二十多天才可阅完一场。为了将落选的试卷全部审阅一遍,林则徐奏请皇上在不超过揭晓最后期限的条件下,能否宽延几天。这样,时间充足,主考官和同考官或许可以仔细阅卷,使才能出众人才不至于被遗漏。
     
  
        
  
  其四,认真把住阅卷关,严惩夹带舞弊情况。针对当时一些考生夹带“范文”资料作弊情况,林则徐抓住作弊文章“雷同化”的特征,采取严厉手段。
  
  一,除了在策问中援引的语句可以不管外,凡发现文章中若有与儒家经典四书五经雷同达三行以上的便要严惩。
  
  二,全部批阅落选试卷,发现与中选试卷文章雷同的,追查中选者,让雷同抄袭者很难蒙混过关。
  
  三,严惩抄袭舞弊者。主考官将雷同抄袭者的名字记下来,揭榜后将名单交由林则徐亲自查办。凡正途贡生监生进入国子监读书的秀才,按照考场条例降级一等,罚他们做对读生帮助校对试卷抄本;假如是花钱捐纳而进入国子监读书的人,以后不准参加应试;对全篇雷同抄袭的人,不管是谁,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永不准再考。
  
  与此同时,针对考场人员较多、进场拥挤的问题,林则徐下令事先统计两省各府、州、县参考士子的人数,根据人数多少,改原来一门进场为三门放行,并且把入场的时间、场门、顺序,制成清单。同时,他们还在考场增设茶水饮食的供应点,尽可能地给士子考场生活带来方便。
  
  据史载,林则徐连续三次担任了江南贡院监考官,在林则徐的精心整顿下,江南贡院考场秩序焕然一新。至今,江南贡院历史陈列馆中还保留有林则徐监考江南贡院时所定考场规约,共12条,合计将近2000字,充分反映林则徐雷厉风行的实干作风和大刀阔斧的改革精神。林则徐在阅卷中“细心勤阅”,爱护考生的高贵品质,更是让后人崇敬。虽然,今日之高考不能与昔日之科举考试同日而语,但史料中揭露的科举考试中抄袭舞弊之习,对今天高考作文中“范文”的教学、推销之习,不无讽刺和警示意义。科举考试阅卷中的种种弊端至今还阴魂不散,怎不令人“以手抚膺坐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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