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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_avatar_small 楼主: huangdao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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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杂谈] 千年来被严重误解的十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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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8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当你对神有着真正虔诚的信仰,你就能看到神的存在;你越不信神,神越不会显现出来让你看到。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无神论者对信神者无法理解的原因之一。
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8 10: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八蛋
“王八蛋”这是民间的一句骂人话。实际上,这句话的原来面目是“忘八端”。古代是,“八端”即“八德”,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此八端指的是做人之根本,忘记了这“八端”也就是忘了基本的做人根本,可是后来却被讹变成“王八蛋”。
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8 10: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从四德
原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

之所以贴出那么长的原文,是要着重提醒各位,“三从”指的是服丧礼上的三从,这是最需明确的。由于“四德”在今人眼中误解并不是很大,此处就不罗嗦了。以下听我细细道来。

为了便于理解这段话,吾人须先知《仪礼·丧服》之大义。传统中国乃礼乐之邦,而丧葬礼俗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丧服”又是丧葬礼俗的一部分。所谓“丧服”就是生者为死去的亲属改变服饰以志哀悼、追念之情的礼俗。依据生者与死者的血缘亲疏关系或身份等级的不同,规定了五种等级的丧服制度系统,俗称“五服”。依此是斩衰服、齐衰服、大功服、小功服和缌麻服。同时,丧期也有三年、一年、九月、七月、五月和三月的不同。丧服与丧期在《仪礼·丧服》都有严格的规定,不能错乱或破坏。其中,斩衰之服最为隆重而且丧期也是最长的三年。一般是“子为父”、“诸侯为天子”、“臣为君”服斩衰,这一最高级别的丧服表示死者之于生者为最尊贵的人。须服斩衰的情形共有十一种,其余四种丧服亦各有若干种情形,限于篇幅与主题,这里不一一介绍。但须知,古代对丧服守制是非常重视乃至是苛刻的。如服斩衰之丧者如是现任官员,必须离职归家居丧守制,丧期结束方可复职。若国家一时离不开此人,须由皇帝下诏特批而不守丧,是为“夺情”。即便如此,往往亦被视为有违伦常,当事者承受之舆论压力不小。万历首辅张居正因“夺情”事件而险遭同僚之弹劾,即其显例。历史上因未守丧制而遭受处罚者亦时有之,此不细说。
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8 10: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一段文字,就是说明女子服斩衰之服的情形与道理的。其大意谓:

女儿出嫁了,只为其父母及父亲之兄弟服齐衰一年之丧。何以如此耶?乃因为女性不能守两个三年的丧期。何以故?男女有别也。其别乃在女子有“三从”,故其礼俗亦随之变化,无专一不变的道理。哪“三从”呢?就是未出嫁的女子跟随着父亲生活,已出嫁的女子跟随着丈夫生活,丈夫死后跟随儿子生活。所以,女子在未出嫁时,以父母为天;已出嫁之后,以丈夫为天。女子不守两个三年之丧期,犹如吾人不能同时有两个天,女子亦不能有两个最尊贵之天也。

女子未出嫁时,本来须为自己之父母守斩衰三年丧。但因出嫁,不依赖父母而生活了,斩衰三年丧即转移至夫家,若此时父母去世,则只守齐衰一年丧。然而,如果女子被夫家休弃而回到娘家,则依然要守斩衰三年丧。这里在在只关涉到丧服礼俗的问题,并未涉及到家庭生活中女子服从谁的问题。谓女子没有自由而倍受压制,皆是后之好事者望文生义、以讹传讹之辞。由于“三从”离开了具体的文本与具体的社会礼俗而被望文生义地理解为“遵从”或“服从”,再加上现代人受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多从个体自由与独立的角度立论,则“三从”确乎成了女性的地狱。但这决不是“三从”之本义,在古代也没有像现代人这样来引申“三从”之义的。中国是历来重视孝道,如果夫死以后作母亲的要无条件地服从儿子,则岂有孝道可言,简直是犯上而大逆不道。这种情况在历史上鲜有发生,但儿子无条件地服从母亲的却很多,如焦仲卿按母亲的意愿而休弃心爱的刘兰芝,就是其显例之一。甚至宋太祖赵匡胤亦是依其母亲的意思,将大位传给了其弟赵光义。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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