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现象意识的核心是“主观性”和“体验性”:它只属于体验者本人,无法被他人直接观察、测量或复制。你可以描述你吃辣椒的感受,但你无法把这种感受“传递”给别人;别人可以通过你的描述去想象,但永远无法真正体验到“你所体验的那种辣”。这种主观性,正是意识困难问题的症结所在。
正是因为现象意识的这种主观性,才催生了意识的困难问题。哲学家们通过两个经典的思想实验,清晰地揭示了主观体验与客观描述之间的“鸿沟”,让我们明白:为什么客观的科学知识,无法穷尽主观的意识体验。
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在1974年发表了一篇极具影响力的论文,题目是《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可译为《作为一只蝙蝠是怎样的体验?》)。
这篇论文的核心观点是:现象意识的本质,就是“拥有某种体验的感受”——也就是说,一个有机体拥有意识,当且仅当“作为这个有机体,是有某种感觉的”。
杰克逊的问题是:玛丽在看到红玫瑰的瞬间,是否学到了新的东西?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玛丽之前虽然掌握了关于红色的所有客观知识,但她从未有过“看到红色”的主观体验;而当她看到红玫瑰时,她第一次感受到了红色的主观体验——那种鲜艳、热烈、温暖的感觉,是她之前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无法描述、无法替代的。
这个思想实验的核心意义在于:主观体验(现象意识)是一种独立于客观知识的存在。即使我们拥有了关于某一现象的所有客观科学知识,我们仍然无法获得相应的主观体验;而这种主观体验,恰恰是现象意识的核心。
就像玛丽一样,她可以知道红色的所有物理机制,但只有当她真正看到红色时,才能理解“红色是什么”——这种理解,是客观知识无法给予的。
这也进一步印证了“解释鸿沟”的存在:我们可以用科学知识解释“红色是如何被感知的”,但无法解释“为什么看到红色会产生这样的主观体验”。颜色的主观体验,包含着比客观科学描述更多的东西——那就是现象意识。
而澳大利亚哲学家大卫·查默斯(David Chalmers)在其论文《直面意识的困难问题》(Facing Up to the Problem of Consciousness)中,首次明确区分了“意识的困难问题”与“意识的简单问题”。
这一区分,让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理解:意识问题的“困难”,到底难在哪里。
比如,我们常识中认为“时间是绝对的”,但相对论告诉我们,时间是相对的;我们常识中认为“物体是实心的”,但量子力学告诉我们,物体的本质是由大量的空隙和粒子构成的。
那么,我们关于“现象意识”的常识信念,会不会也是一种误解?
坚定的物理主义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就曾对“感受质”(qualia,即现象意识所独有的性质,也就是玛丽看到红玫瑰时所体验到的那种主观性质)提出过尖锐的质疑。他认为,感受质其实是一种“用户幻觉”——我们的大脑为了方便自身的认知和决策,构建出了“主观体验”的幻觉,而实际上,并不存在独立于物理机制的“感受质”。
丹尼特曾向另一位著名哲学家威尔弗里德·塞拉斯(Wilfrid Sellars)讲述过自己的这一观点,而塞拉斯的回复令人深思:“But Dan, qualia are what make life worth living. ”(但是,丹,感受质正是使生活值得过的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