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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效原理是一种假设,爱因斯坦可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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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admin 发表于 2018-3-6 21: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因斯坦的等效原理错在哪里?

  转载自:马海飞博客

  爱因斯坦用一个非常简单明确的思想实验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宇宙空间里的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引力场和加速场具有不可区分性。


  举例来说,在地球表面的静止电梯地板上放一个台秤,秤上放一个质量为10千克的铅球。秤就会指示出10千克的重量。在远离地球的外太空没有任何引力的宇宙空间中的一个宇宙飞船里也放一个台秤,让秤的台面正直朝向飞行方向。并且让这个飞船以地面重力加速度相同的加速度飞行。这时,把一个10 千克的铅球放在秤台上,这个秤也会指示出10千克的“重量”。如果这个宇宙飞船是完全密闭的,飞船里的人根本就分不清他现在是在太空中飞行,还是在地球表面静止不动。


  另一方面,如果让这个宇宙飞船停止飞行并静止在太空中,那么秤的指针立刻就会指在零上。而这一相同的现象也会出现在地球表面正处于自由落体运动状态的电梯里。也就是说,在地球表面处于自由落体运动状态的人根本就分不清他是在地球表面运动,还是静止在外太空中。

等效原理是一种假设,爱因斯坦可能是错的552 / 作者:伤我心太深 / 帖子ID:29248


  这个思想实验证明,物体的加速运动也可以产生出“重量”来。这个结论似乎很符合客观事实。而实际上这个说法并不严谨。物体加速运动所产生出来的并不是真正的重量,而是与重量相同的效果。它仅仅是一个效果而已。


  可是,爱因斯坦却把这个效果上升到“等效原理”的高度,认为万有引力现象可以用局域性惯性参考系来描述。这实际上完全是一个错误。


  1. 加速度可以产生出“重量”这个物理现象仅仅是一个效果,不是真实物理过程。也就是说,让物体加速可以产生出与重量相同的效果,但这个效果性的重量与真实的重量并不是同一回事。或者说,让物体加速可以产生出与重力现象一致的效果。但它并不意味着让物体加速所产生出来的就是“重力”。虽然效果相同,但物理意义并不相同。


  2. 爱因斯坦把“效果相同”当成了“物理意义完全相同”来对待。因认为“加速度可以产生重力”。并把它当成了一个物理学原理使用。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举例来说,地球自转和太阳围绕地球转都可以产生出“日出日落”的效果。但在物理机制上,地球自转与太阳围绕地球转是完全不同的。虽然在产生日出日落这个效果上我们可以说地球自转与太阳围绕地球转具有等效性,但不能说地球自转与太阳围绕地球转是同一回事。更不能把它们上升到一个物理等效原理的高度。


  3. “等效”指的是在表面现象上的效果上是一样的。但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尽管太阳围绕地球转也可以产生出日出日落的现象,但绝不可以说日出日落现象就是由太阳围绕地球转这个物理过程产生出来的。同样道理,虽然物体的加速运动可以产生出与地面重量相同的重力效果,但绝不可以说重力是从加速度中产生出来的。二者根本就不是同一个物理机制。而爱因斯坦则恰恰是在用加速度来解释引力现象。


  4. 加速度产生的“重量”仅仅是一个效果,并不是真正的重量。因此它与引力问题毫无关系。这个重量可以说是一个假象。爱因斯坦则是被这个假象所欺骗。我们还可以用光的频率举例来做进一步的说明。一个红光光源射出来的光是红色的。这是由光源频率决定的。是一个真实的光频现象。但是,如果让一个蓝光光源高速飞离观察者,这时候就会产生出多普勒红移效应。因此观察者实际看到的光并不是蓝的,而是红的。这个红色并不是光源频率决定的,而是光源的运动导致的一个效果,属于假象。如果把这种红移效果与光源频率当成同一回事对待的话就大错特错了。而爱因斯坦在他的等效原理中恰恰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他把与引力现象毫不相干的物体加速运动产生出来的重力效果当成了产生引力现象的原因。导致他的引力理论变成了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理论。


  爱因斯坦曾发出过这样的感慨:


  “引力场中一切物体都具有同一的加速度,这条定律也可表述为惯性质量同引力质量相等,它当时就使我认识到它的全部重要性。我为它的存在感到极为惊奇,并且猜想其中必有一把可以更深入了解惯性和引力的钥匙。”


  那么,为什么物体的加速度会产生出与重量相同的效果呢?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爱因斯坦所猜想的那把“深入了解惯性和引力的钥匙”又是什么呢?这要从物质的基本属性和万有引力现象的产生机制上进行解释。


  自然世界里的物质具有两个不可分割的基本自然属性。它们是实体属性和场属性。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独立 (可以用一个质心来表示)的物体都同时具有一个实体和一个属性场。当物体处于完全静止不动的情况下,它的属性场与实体的质心呈完全对称状态。属性场是一个标准的球形场。在物理学中,表现实体属性的物理量是“物质质量”,表现属性场的物理量是“质量场强度”或叫“属性场强度”。属性场强度D的数学定义是:物体质量M与属性场面积A之比。即D=M/A。因为A=4πr2,因此,D=M/4πr2。r是球形属性场的半径。


  从引力现象来说,自由落体加速度(也称为引力加速度)与物质的属性场强度之间有这样一个规律:加速度g与场的强度D之间的比值是一个常数:Gm=g/D。这个常数Gm叫做“统一常数”。由此可以看出,自由落体加速度(也就是通常说的那个引力加速度)完全是由属性场强度决定的:g=GmD。与力或任何其他因素都没有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在物质的属性场(也就是通常说的引力场)内所有物体的引力加速度都相同的根本原因。也就是爱因斯坦说的“引力场中一切物体都具有同一的加速度”的原因。


  其实,在引力现象中的那个加速度的决定过程与以那个加速度运动的物体之间根本就没有关系。加速度完全是由属性场强度决定的。举例来说,在地球的属性场内,苹果(或任意物体)下落的加速度与那个苹果或任意下落物体都没有任何关系。这个加速度完全是由地球属性场的强度决定的。因此,根本就没有必要把这个加速度与物体的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牵扯到一起。在物质的属性场强度把这个加速度决定好了之后,任何物体在这个属性场内都会按照这个加速度运动,与惯性不惯性毫无关系。


  所以说,万有引力现象中的关键因素是自由落体加速度。而这个加速度在万有引力现象出现之前就已经决定好了。并不是在物体运动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不过,由于自由下落的物体按照自由落体加速度下落,因此,如果这个物体的质量是m,加速度是g,就一定可以用F=mg计算出一个力F来。这就是牛顿所说的那个万有引力。不过这个力实际上并不是相互吸引的力。甚至也可以是一个实际不存在的力,仅仅是一个数学上的计算结果而已。由于g是事先由属性场强度决定好了的,因此这个力只与下落物体的质量相关。质量越大力越大,质量越小力越小。


  从惯性现象来说,如果让一个质量为m的物体以上述的g数值同样的加速度a加速运动的的话,这个力的大小一定是F=ma=mg。这就是为什么从表面看上去重力现象与加速运动会出现相同效果的原因。


等效原理是一种假设,爱因斯坦可能是错的87 / 作者:伤我心太深 / 帖子ID:29248


  所以说,在自然世界里根本就没有引力质量和惯性质量之分。


  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的区分是从参考系或受力源的不同作出的。在惯性系里,物体受到外力的作用而产生加速运动。这时物体质量、加速度与所受外力之间的关系是F=ma。这里的质量m被叫做惯性质量。而在非惯性的引力场中,人们一直认为物体的自由落体运动是由引力拉动物体下落导致的。从思路上来说,这与惯性系里物体受外力作用的过程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引力场里受到的力不是普通的作用力,而是引力而已。这时物体质量、加速度和受力之间的关系是F=mg。这里的质量m被叫做引力质量。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的概念就是这样来的。
  然而,从前面对自由落体加速度来源的解释可以看出,有关引力质量的思路是完全错误的。在万有引力现象中,物体的自由下落运动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力的作用。因此,这个引力场里的运动与惯性系里的运动在物理过程上是不同的。没有可比性。引力场里的落体运动是不受力运动,只有在阻止这个运动的过程中才会出现一个力。虽然这个力的大小也是F=mg,但在这个物理过程上,F=mg与在惯性系里的F=ma是刚好相反的。在惯性系里,F=ma中的加速度a是m受到外力F的作用后产生出来的。这里的F是导致物体加速运动的原因。而在万有引力现象中的物理过程则刚好相反。起初,质量为m的物体以加速度g的形式运动。要想阻止这个运动就必须给这个物体一个F=mg的外力。在这个过程中,加速度是让物体运动的原因。加速度也是在物体运动受到阻止的时候产生出力的原因。所以说力是从物体加速运动受阻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结果。而不是让物体加速的原因。所以,说来说去,在F=ma和F=mg这两个不同的过程中,m都是同一个,只不过受力的物理过程在惯性系和万有引力现象中刚好相反而已。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无论从哪方面看都觉着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相同的原因。事实上它们根本就是同一个质量。


  由此可见,在物理学中把质量分成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的做法不但没有必要,反而只会给理解物理现象带来混乱。物理学里不应该有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之分。


  了解了上述这些事实之后就不难理解,用任何方式使用惯性参考系去描述万有引力现象的做法都是非常不合适的。也就是说,爱因斯坦的强等效原理根本就不成立。可以产生出相同效果的两个物理过程并不意味着这两个物理过程是完全等同的。



  从实体和场属性原理上来说,惯性参考系中的自然规律属于实体属性的自然规律,而万有引力现象是场属性现象。用实体属性的自然规律解释场属性现象的做法违背了实体和场属性原理,而等效原理恰恰就是在用实体属性规律解释场属性的自然现象,因此是行不通的。



  引力波和微波背景辐射在现代物理学理论中的矛盾


  引力波和微波背景辐射是现代物理学中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基础。离开了引力波,爱因斯坦的万有引力理论就无法成立。离开了宇宙背景辐射,宇宙大爆炸理论就失去了实证依据。
  可是,如果仔细研究一下在现实中测到的引力波和微波背景辐射与理论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它们在现代物理学中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引力波是传递引力的媒介。而引力充斥在宇宙中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有引力现象存在的地方都应该有引力波存在。这就是说,引力波应该是宇宙背景辐射才对。它应该随时随地都存在在宇宙中的每个角落。而现实如何呢?科学家们根本就测不到这种应该是宇宙背景的引力波。


  另一方面,科学家们声称,微波背景辐射是从宇宙大爆炸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从探测结果看,这个波充斥在宇宙中的每个角落里而且随时随地都存在着。这又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众所周知,所有的爆炸都是短时间内完成的。就像爆炸所产生出来的声音或闪光一样,随着短暂爆炸的结束,它们就会很快消失。如果说宇宙大爆炸会产生出微波辐射,这种辐射也应该像光辐射一样在短时间内就消失,更不可能持续存在140亿年。而看现在这个样子将永远住在地球上不走了。


  对比引力波和宇宙微波背景辐射可以看出,这两个波似乎给搞反了。该走的微波辐射住在地球上不走,该成为宇宙背景的引力波却一逝而去。反过来说,宇宙中没有引力波这个背景辐射,引力现象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家们依然说引力波是产生引力现象的原因。这说明什么?说明现代物理学理论与实际观测结果之间是矛盾的。科学家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既然在引力波上可以说瞎话,在微波背景辐射上说瞎话也就不足为怪了。


  从宇宙背景中不存在应该存在的引力波以及存在着不该存在的微波辐射这些现象上看,现代物理学家们的研究成果显然都是错误的。而且还在继续向着错误的方向上走下去。

  实际上从至今为止的研究结果上可以看出,引力波根本就不存在。探测到的那个宇宙微波背景辐射根本就不是从宇宙大爆炸中产生出来的。爱因斯坦的理论基础本身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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